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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2012-06-13 16:55:43 来源 点击数: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其安全工作关系到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预防和减少公寓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及时、有序、高效地作出相应处理,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负面影响,维护校园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湖北民族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火灾、地震等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一、组织机构:

湖北民族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戴小明;

湖北民族学院消防安全管理人:吴建清。

1、指挥协调组

组 长:曾祥华

副组长:田恒俊

成 员:李树文 李建华

2、灭火行动组

组 长:李树文

副组长:李建华

成 员:各楼栋管理员、学生楼栋长

3、通讯联络组

组 长:朱克琼

副组长:何峰

成 员:公寓部干部

4、疏散引导组

组 长: 李建华

副组长: 杨红梅

成 员: 公寓部干部

5、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 长:杨红梅

成 员:医务室及附属医院急诊科

二、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一旦学生公寓出现突发火灾事故,发生火灾公寓楼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以下措施进行及时处置。

1、拨打8434119/ 8432110电话报告学校保卫处,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灭火器赶到起火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用电话或手机报火警(电话119),报告内容:“湖北民族学院学生公寓发生火灾,地址在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学院桂花园院内(或湖北民族学院舞阳坝舞阳校区),请迅速前来扑救,联系电话为:报警人电话”,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学工处领导和保卫处领导报告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

4、组织学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不得组织学生抢险,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5、有关人员第一时间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在消防人员来之前切掉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抢救学生财产,尽可能使学生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6、 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细仔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学院领导汇报。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保卫部门及公寓办公室管理人员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学生公寓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引导图例。如果标志损坏或者损毁要立即报告学校保卫处消防管理科进行修补。

3、起火点有学生时,发现者和听到报警者(教职员工),应迅速打开通道,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如火势已蔓延,要稳定学生情绪等待救援。

4、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小组应迅速赶赴火场,立即到达各指定位子,楼梯口、转弯口等,到达疏散集中地,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利用应急广播或者扩音器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

5、疏散路线尽量简捷,安全出口的利用要平均。

6、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7、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有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

2、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采取“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一举消灭。

4、火场如有人受到围困,要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全盘考虑,制定灭火疏散方案。

5、火场扑救要采取“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6、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当消防人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

7、火灾扑救完毕,公寓办、保卫处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的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确保通讯畅通,服从通信联络组长的调遣。

2、公寓办通知值班水工、电工在火场待命。并根据现场情况后勤管理处水电科协助。

3、附属医院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必要时与州中心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4、学院车队应调集车辆,确保交通畅通。

5、公寓办公室及保卫处人员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1、接报处理。接到重特大火灾事件报告后,接报者应详细记录报告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火灾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基本情况、现状及趋势等内容,必要时复述一遍。并迅速将火灾事件记录的内容向上级领导或院领导汇报。

2、现场保护。事件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特大火灾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拍照并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3、报告内容: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身份。

4、调查总结

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分析原因,写出应急处置综合情况书面材料,向学校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在广大师生中开展举一反三的教育工作。

七、相关电话

领导小组组长 田恒俊:13635746188

领导小组副组长 李建华:13197211008李树文:13403008811

公寓办公室:0718-8439476

朱克琼:13593632478杨红梅:13986855853

学院报警电话:834119 8432110火灾报警:119

救护电话:120

湖北民族学院学工处公寓办

201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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