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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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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5-03-21 08: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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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和《湖北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督察小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及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招生复试专业及拟招生计划

经济与管理学院拟招生计划见表1。

1 拟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生计划

学习形式

学位类别

125300

会计硕士

22

(含士兵计划1名)

全日制

专业学位

5

(含士兵计划1名)

非全日制

备注:招生计划人数如有调整,以学校核定人数为准。

三、复试分数线

1.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名称

招生类别

学习形式

复试分数线

会计硕士

普通计划

全日制

初试总分不低于187分,且单科不低于B类考生单科国家线。

非全日制

普通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B类考生国家线;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单科必须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线,且初试总分不低于159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初试总分不低于120分。

2.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须按学校和我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不接受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申请。

四、复试相关安排

1.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考生到校现场复试方式,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复试。

2.复试录取比例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进行。第一志愿复试按1.5 : 1(复试考生数与招生计划数之比)比例差额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定于2025年3月29830分开始,具体日程安排见2:《会计硕士第一志愿复试安排》。调剂复试(若第一志愿未招满)将在第一志愿复试后安排,具体通知见湖北民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官网公布的调剂公告。

4.复试流程

(1)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2)缴费

考生缴纳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资格审查现场扫码缴费。

3)资格审查

考生于2025年3月2814:00—17:30湖北民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大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还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

⑤报名定向的考生(包括网上报名时已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且符合规定的考生)还须提供《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位录用证明或单位在职证明或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还须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经审核单位签字盖章的《2025年思想政治审核表》。

5.复试内容及形式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

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主要涉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等思想政治理论内容,满分100分,按10%计入复试总成绩

3)专业笔试

专业课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复试总成绩。

4专业英语笔试

重点考查考生专业英语的阅读、写作水平等,满分100分,按10%计入复试总成绩

5)专业知识面试

面试采取随机抽题与导师提问相结合等形式进行考核,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综合知识、综合素质、实践创新能力等,专业面试总分100分,按40%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考核具体安排见表2。


2 会计硕士第一志愿复试考核具体安排

    6.同等学力加试

加试科目均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表3。

3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序号

专业名称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1

会计硕士

会计学财务管理

五、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1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10%+专业课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2.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六、录取

1.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管理学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2.因考生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其空缺名额,从相应专业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递补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者;

4)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5)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6)非全日制考生未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者。

七、调剂

若学院第一志愿未招满,将在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前以调剂公告形式在本院网站(http://jiaxing.houseworknoiseless.cn/jjglxy/)发布。

八、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主要包括: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血常规、心电图、肝肾功能、胸透(或肺部CT)等),经济与管理学院提交清晰的pdf版扫描件体检报告(邮箱:1247988697@qq.com 。考生也可选择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体检并向学院提交纸质版(周一至周六上午)。

九、考生注意事项及咨询申诉渠道

1.复试前本院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户口信息、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文件规定,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报请学校和省招办同意后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 联系咨询

地址:经济与管理学院303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0718-8986703

老师13469725876

老师(18771206546

5. 投诉申诉电话

经济与管理学院:0718-8437739;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718-843838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18-8437422。


湖北民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3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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